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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司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增值税,来我司办理业务请提供:公司全称、税务识别号、公司地址、联系人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是否为一般纳税人等信息,增值税发票一旦开出不能更改、调换。谢谢配合。
上海市锦诚国际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31日
鉴于上海港港口装卸费费率的上涨,我司将对上海港THC的征收幅度予以调整,具体如下:
征收时间:2012年1月5日起
起始船名、航次:M.V. JJ NAGOYA 1201S (ETD CNSHA: JAN.5,2012)
征收方式:在上海港征收
征收额度:
普通箱:RMB 760/20’ RMB 1100/40’
特种箱:RMB 810/20’ RMB 1360/40’
此次征收范围适用于所有从上海往返台湾的集装箱货物(包括内支线经上海中转的货物)。
特此通知。
上海市锦江航运有限公司
经营业务部
2011.12.16
各进口危险品货主:
根据上海海事局10月10日网站上发布的公告,自本月18日起,办理进口集装箱(含包件)污染危害性货物安全适运申报采用双轨制模式。即货申报单位应通过EDI申报系统向上海海事局发送货申报电子报文,取得同意受理回执号后凭该号办理书面验证申报。未及时完成货申报手续的,船代将无法办理后续船申报手续,相关危险品将不能被卸船。
因我司所代理的班轮均为近洋航线,海上航行时间短,为确保船舶及时按计划靠泊作业,船公司决定对自10月18日后抵港的船舶,由我司统一受理所代理船舶上的进口危险品货申报工作(各航线起始船名航次为JJ NAGOYA 1140N、QIU JIN 1141W、JJ SKY 1108W、JJ STAR 1137W、K-WATER 0058S)。为确保申报工作顺利进行,请各进口危险品货物的收货人自即日起尽快将加盖收货人公章的长期授权申报委托证明送交我司(格式见附件),已送交过长期授权申报委托的可不必再送交。对于因收货人未及时向我司送交长期授权申报委托从而造成相关货物无法进港卸船的,由此引起应的后果和责任均由收货人自行承担。
请广大客户相互转告。衷心感谢各家客户长期来对我司工作的大力支持。
上海市锦诚国际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11日
附:长期授权申报委托(点击下载)
尊敬的各进口客户:
因上海海事局推迟原计划进口污染危害性货物EDI货申报系统上线时间(具体EDI上线时间以海事局公告为准),目前进口污染危害性货物货申报工作仍采用纸面申报的形式。因此我司原计划的受理客户进口污染危害性货物EDI货申报工作将相应延迟,具体计划届时另行告知。
请相关货主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在船舶抵港前48小时之前到海事部门完成进口污染危害性货物纸面货申报工作,并在申报完成后及时将“污染危害性获取安全适运申报单”传真至我司。我司传真号:63905472。如在船舶进港前未办理进口货申报的,可能会导致船舶禁止靠泊上海港以及该箱无法在上海港卸下,由此产生的责任将由货主承担。
如客户委托我司代理纸面货申报,须在相关船舶离开境外装港前向我司提交下列材料:
1、货物所有人出具的有效授权申报证明(正本,须盖公章,格式见附件)。
2、相应的污染危害性货物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3、相应的装货港危险货物申报单或者境外的装箱证明书。
4.相应的提单复印件。
我司联系地址:延安东路1200号8楼13号窗口;联系人:赵彬卿先生(TEL:63903369)、刘维娜小姐(TEL:63902909),邮箱:westbound@jc-agency.com 。
上海市锦诚国际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2011年9月9日
附件:授权申报证明点此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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